“十三五”秸秆利用指导意见印发 利用率将超 85%发布日期:(2016-12-25) 点击次数:138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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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日,国家发改委办公厅、农业部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印发编制“十三五”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》。意见提出,秸秆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,解决秸秆废弃和焚烧带来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。力争到 2020 年在全国建立较完善的秸秆还田、收集、储存、运输社会化服务体系,基本形成布局合理、多元利用、可持续运行的综合利用格局,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85%以上。
意见提出,主要任务是以省级为单位编制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。实施方案基准年为2015 年,实施方案水平年为 2020 年。实施方案编制采取自下而上,逐级汇总的方法。各省(区、市)要在进一步摸清秸秆资源潜力和利用现状的基础上,根据资源产生种类和空间分布情况,合理确定适宜本地区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(肥料化、饲料化、燃料化、基料化和原料化等)、数量和产业布局,设定发展目标,鼓励以秸秆农用为主、多元化利用产业的共生组合,并编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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